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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叫做「精靈寶可夢」?兼談法律、在地化和全球定位

由日本 GAME FREAK 代表田尻智開發,日本任天堂於 1996 年所推出的一系列遊戲動畫品牌《神奇寶貝(口袋怪獸,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Pokémon)》在 2016 年 2 月 26 日深夜舉行了「Pokémon Direct」慶祝《神奇寶貝》系列上市 20 週年紀念,同時公開了全新系列作品《精靈寶可夢 太陽》、《精靈寶可夢 月亮》,並將首度推出官方正式的繁體中文版遊戲。

在這一宣布中,也同時確定了「Pokémon」的中文官方譯名為「精靈寶可夢」。這一譯名出來時,多方各有不同意見,喜好厭惡者均有之,不過這篇文章我們想和大家談一下,為何官方譯名要叫做「寶可夢」?甚至為何前面要多加「精靈」一詞來替我們熟知的皮卡丘等「怪物」定位?其次,我們也想順便談一下有關在地化和中文定位的相關問題。

POKEMON

「寶可夢」並不是最近發明的譯名,其實多年前就已經確定

首先,把「神奇寶貝」翻譯成「精靈寶可夢」並不是最近的事情。早在 2011 年中國 CCTV-6 播放「Pokémon」電視動畫時便已經確認了這個官方譯名,而這個譯名的出現還可以上推到 2002 年中國的神游科技(當時任天堂與合資公司在中國推出了神游機,一台類似低階 N64 的主機之服務公司),這次只是隨著中文版遊戲的發售,讓遊戲動畫品牌統一,故這個譯名也隨著將在臺灣發售繁體中文版的機會,正式成為官方譯名。

之所以採用「寶可夢」這個「Pokémon」音譯,當初負責中國電視動畫版的導演統制張麗利提到,第一個理由是因為「口袋怪獸」或是「神奇寶貝」這些名稱早就在各領域中被其他公司註冊走了,所以無法使用。這讓人想到早在近十一年前,SQUARE ENIX  也曾面對臺灣某公司先行註冊了「太空戰士」和「勇者鬥惡龍」名稱,使得 《Dragon Quest》和《Final Fantasy》系列面對了正名的問題。

今天臺灣官方偏向使用「英文原文」來解決,也就是直接稱呼為《Dragon Quest》和《Final Fantasy》;但在中國,所有的遊戲名稱都需要中文化,包含開始畫面的「PLAY」或是「MENU」都需要翻譯成「開始遊戲」與「菜單」,不可直接出現英文語言,所有的外文都需要翻譯,所以在中國大陸自然需要有「中文譯名」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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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採取音譯「寶可夢」?

張麗利導演在訪談中提到,雙方在談動畫版權時,由於《Pokémon》和《哆啦A夢》在日本同屬一家版權公司「小學館集英社」(株式会社小学館集英社プロダクション,一般簡稱為 ShoPro ,小プロ),既然一定採取中文譯名,日方代表認為「哆啦A夢」的全球推廣十分有效,所以希望能如法炮製。當初作者藤子 F 不二雄的遺願就是全球不同語言的觀眾都可用同一個聲音來唸出「ドラえもん」,所以便統一了全球音譯譯名,讓傳統熟悉的「小叮噹」變成了《哆拉A夢》。也因此在日方提議,中方主導下後採用「寶可夢」這個詞彙,與日文片假名「ポケモン」或是英文都十分接近。

不過如果大家有看過中國配音版本的《精靈寶可夢》,其實會注意到,當配音員唸到「寶可夢」時,發音基本上接近日文的「ポケモン」,而不會字正腔圓地念中文「寶可夢」,算是一個小小的變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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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何要加入「精靈」兩個字?

這裡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由於香港早期的譯名稱之為「寵物小精靈」,這樣容易加強與觀眾的印象連結,其次是「寶可夢」是一個新創詞語組合,為了方便更多青少年觀眾認識與理解,所以在前面加上了「精靈」來解釋什麼是寶可夢。

第二種說法是因為難以捉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物審查制度。其中相關的規定、使用的詞彙都非常複雜多元,尤其是下面出版機構的「自我審查」更是麻煩。過去曾經發生過對於「新創詞彙」難以定義解釋而被刁難無法過關的例子。

幾年前榎宫祐的輕小說《遊戲人生》在中國因為不明理由而無法出版,並非內容涉及政治敏感詞彙或是批評中國社會等相關議題,其中一個說法是因為小說裡面出現了太多作者自己創造的外來語和組合詞彙,被認為有可能影響誤導青少年。

當然這一禁止很可能並非是中央官方的意見,但為了避免麻煩,直接告訴大家「寶可夢」就是一種「精靈」,不是「動物」、「怪獸」、「寶貝」或是什麼怪力亂神,省得節外生枝,清楚明白,就是一種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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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本來還想講在中文語境中「怪獸」、「鬼」等詞彙和日文語境中的「モンスター」、「鬼」其實對於接受者而言意義感受十分不同,所以根本不太可能使用「怪獸」來作為翻譯詞彙,不過這邊先省略不談,比較想和大家討論的是,其實是翻譯全球與在地化的問題。

早期在版權意識不太顯著時,做地下管道引進動畫或遊戲的人都知道,基本上迪士尼的東西、剛彈、神奇寶貝和馬克羅斯都是不能碰的玩意。過去臺灣的相關電玩動漫雜誌,凡是碰到《機器人大戰》、《超時空要塞》或是《神奇寶貝》等作品時就一律省略不報,除了省去版權麻煩外,說穿了也就是日方根本不給你報導。

而任天堂更是這種內外保護意識的象徵,當其他公司的主機設備都做全球通用電壓時,任天堂依舊堅持她們家的電源供應器只有日本國內專用的 100V 、不印全球語言並列的說明書,你打電話去客服(哪怕聽得懂其他外語)堅持只講日文,因為我們這只服務日本國內….

隨著全球市場的變化與遊戲業界的變化,任天堂如此固執的公司也不得不面對現實。不僅宣布投入了手機遊戲領域、和 Google 的《Ingress》合作,連過去根本沒想過可以官方中文化的「神奇寶貝」都以《精靈寶可夢》推出,接下來大概再也沒有什麼 IP 不會中文化和全球化了。

但在全球化的同時,其實也揭露了我們的隱憂。不管是「勇者鬥惡龍」、「神奇寶貝」或是各式各樣遊戲動漫的翻譯名稱,過去都是由我們臺灣傳播到對岸去,成為通行於整個華人世界的標準規範,但隨著文化競爭力和市場的交替興換,

許多我們使用的中文詞彙其實也越來越內地化,什麼「質量」、「激光」、「高清」、「給力」等等;幾年前你用「高清」還會被譏為對岸來的,今日早已通用習慣,《使命召喚(Call of Duty)》的使用率也已經高於《決勝時刻》、《拳皇》壓過《格鬥天王》;

我記得以前部編版高中英文課本裡面還有 SONY 翻譯成「新力」的單字解釋,今天卻已早是索尼天下,誰知新力何物?當你覺得《精靈寶可夢》是什麼鬼翻譯的時候,想想曾經的小叮噹,不過也是一個浪潮下的趨勢,在全球化市場的大浪下被洗刷的在地化,不斷褪色著。

不用多少時間,大家都會理所當然地接受《精靈寶可夢》這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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